云南省概况--专题

2024-08-19 05:46

  云南省地处中国西南边陲,位于东经97°31′至106°11′,北纬21°8′至29°15′之间,北回归线横贯本省南部,属低纬度内陆地区。东部与贵州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邻,北部与四川省相连,西北部紧依西藏自治区,西部与缅甸接壤,南部和老挝、越南毗邻。国境线千米,中越边界1 353千米。全省东西横跨864.9千米,南北纵距990千米,总面积39.4万平方千米,占全国总面积的4.1%,居全国第8位。

  语言文字全省世代居住有26个民族。汉族语言属北方语系,近来更向普通线个少数民族除回族、满族、水族通用汉语外,其余杏宇平台招商都有自己的语言。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,改进和创制了彝族、哈尼族、傣族、苗族、壮族、傈僳族、佤族、拉祜族、纳西族、景颇族、白族、瑶族、独龙族13种民族文字,加上藏文,现在使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共22种。其中,傣族文字和语言与泰国有一定的历史渊源。纳西族的东巴文化历史悠久,东巴文字是迄今还存活着的象形文字。

  建置沿革云南简称云或滇,是人类的摇篮之一。1956年以来,云南先后发现开远森林古猿(1 500万年前)、禄丰腊玛古猿(800万年前)、元谋猿人(170万年前)和智人的化石,证明云南是人类重要起源地之一。夏商时期,云南是中国9州中梁州的一部分。历史上滇王国、南诏国、大理国都曾经建在云南这块土地上。公元1276年,元朝设云南行省,“云南”正式成为全国省级行政区划名称,治所从大理迁至昆明。公元1381年(明洪武十四年),明朝在云南设“三司”,即承宣布政使司、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,辖全省府、州、县。元、明时期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采取“以土官治土民”的土司制度,并赐予世袭官衔。清朝沿袭明制,设承宣布政使司,下设道、府、州、县,推行“改土归流”,废除土司特权,任命流官统治,但在边远地区仍实行土司制度。1911年,全省共置府15个、厅18个、州32个、县41个、土司区18个。1949年,全省分设1个省辖市、12个行政督察区、112个县、17个设治局、2个对汛督办区(指设在两国边境接壤处,可办理外交、边防、缉私等事务的专门机构,以有别于一般的办事机构)。1949年12月9日,云南和平解放,历史翻开了新的篇章。2007年,全省设有16个州(市),其中,8个省辖市、8个民族自治州;129个县(市、区),其中,12个市辖区、9个州(市)辖市、79个县、29个民族自治县。

  人口民族2007年,全省年末总人口4 514.0万人,与2006年相比,净增人口31万人,出生率13.08‰,死亡率6.22‰,人口自然增长率6.88‰。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,也是一个少数民族大省,少数民族人口1 528.87万人,占全省总人口的33.87%。少数民族人口仅次于广西壮族自治区,居全国第2位。除汉族外,人口在5 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彝族、白族、哈尼族、傣族、苗族、傈僳族、回族等25个。其中,白族、哈尼族、傣族、傈僳族、佤族、拉祜族、纳西族、景颇族、布朗族、阿昌族、普米族、德昂族、怒族、基诺族、独龙族15个民族为云南特有少数民族,是全国特有民族最多的省份。少数民族人口超过100万的有彝族、白族、哈尼族、傣族、壮族、苗族6个;超过10万不到100万的有傈僳族、回族、拉祜族、佤族、纳西族、瑶族、景颇族、藏族、布朗族9个;超过1万(含1万)不到10万的有布依族、普米族、阿昌族、怒族、基诺族、蒙古族、德昂族、满族、水族9个;超过1 000不到1万的有独龙族。其他如仡佬族、土家族、侗族等共4.58万人。云南少数民族交错分布,表现为大杂居与小聚居,没有单一民族的县,彝族、回族在全省大多数县均有分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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