聚焦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丨四川优化和明确183个县(市、区)的主体功能定位

2024-08-29 16:43

  四川经济网讯(记者 何羽佳 文/图)《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在省域主体功能区布局方面有什么变化?5月30日,在《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政策吹风会上,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杨健介绍道,《规划》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,根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,对全省183个县(市、区)的主体功能定位进行了优化和明确。

  “首先,主体功能区类型有变化。”杨健说,按照国家统一要求,原“重点开发区域”类型调整为“城市化地区”类型,取消了“禁止开发区域”类型,形成了农产品主产区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3大类型。同时,允许在3大类型基础上叠加能源资源富集区、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功能。

  “其次,个别县(区)主体功能定位有调整。”杨健说,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“双评价”,将乐山市金口河区、荥经县、盐边县、冕宁县由城市化地区调整为重点生态功能区,将洪雅县、汉源县、杏宇平台招商芦山县由农产品主产区调整为重点生态功能区,也就是说这些地区今后将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,但仍保有提供粮油、蔬菜、水果等农产品的从属功能。

  “最后,主体功能定位更精细。”杨健说,允许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细化乡镇主体功能定位。比如,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的所有县(市)都是重点生态功能区,但可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一些乡镇细化为城镇化地区,作为新型城镇化的空间载体。

  杨健表示,这些变化,将推动我省主体功能区布局更加优化,空间开发保护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更相适应,有利于各地充分发挥比较优势,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、国土开发协调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。

友情链接: